不舒服请假没有医生证明被打旷工是否违法?
我身体不舒服跟公司请假,但是当时没来得及去开医生证明,结果公司给我记了旷工。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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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不舒服请假却没有医生证明就被公司打旷工是否违法这个问题上,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公司的规章制度则是为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而制定的内部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了员工请假必须提供医生证明,而且这个规章制度是按照合法程序制定并公示的,那么从公司管理的角度来看,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员工不舒服时没有医生证明请假就一定会被认定为旷工。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等。员工因身体不舒服请假属于合理的休息需求。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员工确实是身体不舒服而请假,即便没有医生证明,也应该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其身体不适,比如聊天记录、买药凭证等。同时,员工应该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并在事后尽快补交相关证明。如果公司不考虑员工实际情况,仅仅因为没有医生证明就认定为旷工,可能会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说明自己请假时的实际情况,争取公司的理解。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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