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领导不给假该怎么办?
我生病了,跟领导请假,可领导就是不给批。我实在是身体不舒服没法正常工作,但又怕不上班算旷工。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怎样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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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从法律层面分析并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首先,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当劳动者因病需要休息时,有权向用人单位请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这意味着,只要你符合医疗期的规定,领导就不能随意拒绝你的病假申请。如果领导不给假,你要做的是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病假证明一般是由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这些可以证明你确实生病了需要休息。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时将病假证明提交给领导或相关部门。 若领导仍然不批准你的病假申请,你可以与领导进行沟通,解释你的病情和提供病假证明的情况,说明你需要休息是合理合法的。如果沟通没有效果,可以向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处理你的病假申请。 要是人力资源部门也没有妥善解决问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可以拨打当地的劳动监察投诉电话,或者到劳动监察部门的办公地点进行投诉,他们会根据你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认可你的病假申请,并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在仲裁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病假证明、与领导沟通的记录等,以证明你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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