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行政许可规定权有哪些不同?

我想了解一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行政许可规定权方面的差异。我在工作中涉及到行政许可相关事务,不清楚这三者在规定权上到底有什么不一样,比如它们各自能规定哪些范围的行政许可,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等,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行政许可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都在行政许可规定权方面有着各自不同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规定权。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也就是说,在法律没有作出相关规定时,行政法规有权力设定行政许可。它可以对一些重要的行政管理事项设定许可,比如对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方面的事项进行规定。 接着是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规定权。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不过,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这就明确了地方性法规在设定行政许可时的地域限制,保障了市场的统一和开放。 最后是规章的行政许可规定权。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行政许可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则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综上所述,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在行政许可规定权上有着明显的不同。行政法规在法律未规定时可广泛设定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在法律和行政法规未规定时设定许可但有地域限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设定临时性许可,而部门规章无行政许可设定权。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证行政许可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和市场的正常秩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