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诉讼中不动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涉及一起和不动产有关的行政纠纷,想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问题。但我不太清楚行政诉讼里关于不动产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也不知道时效到底是多长时间,担心错过时间就没法维权了,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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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诉讼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对于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里有两种情况需要区分。第一种情况,如果当事人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的,那么要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比如,相关部门对某不动产作出了拆迁决定并告知了当事人,从当事人知道这个决定那天起,六个月内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种情况,即使当事人不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但是从行政行为实际作出之日起算,如果是涉及不动产的案件,超过二十年再提起诉讼的话,法院将不予受理。这是为了稳定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避免时间过长导致证据难以收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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