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发回重审的审限是多久?
我之前打了一场行政诉讼官司,结果法院把案子发回重审了。我现在特别想知道,这个发回重审的案子,法院要在多长时间内给我审完出结果啊?心里没底,就怕一直拖着,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行政诉讼发回重审的审限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要了解一下行政诉讼审限这个概念,审限就是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定时间限制,规定审限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避免久拖不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而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行政诉讼案件被发回重审时,它其实就相当于一个新的一审案件。也就是说,重审的审限会按照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来计算,即法院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像案件特别复杂、涉及多方利益或者需要进行大量调查取证等,导致在六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要是高级人民法院自己审理的发回重审案件需要延长审限的,那就得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了。所以,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预期案件会在六个月内有结果,但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审限延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