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后是否还享有继承权,过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在探讨过继后是否还享有继承权以及过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过继”在法律上的概念。“过继”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在法律层面,如果过继行为符合收养的条件和程序,那么就会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如果不符合,就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也就是说,当“过继”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时,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就消除了,转而与养父母建立起了如同亲生父母子女般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过继子女对养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对亲生父母的遗产则不再享有继承权。例如,张三过继给了李四夫妇并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那么张三可以继承李四夫妇的遗产,但不能继承自己亲生父母的遗产。 然而,如果“过继”没有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仅仅是民间的一种形式,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并未解除,那么过继子女仍然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同时,若过继子女与“过继”的家庭存在事实上的抚养、赡养关系,也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过继”家庭的遗产分得适当的份额。该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在实践中,判断是否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合法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如果没有进行登记,但在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之前就已经存在过继行为,且双方以父母子女相称,共同生活多年,群众也公认的,可认定为事实收养关系。这种事实收养关系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过继子女的继承权也按照合法收养关系来处理。 综上所述,过继后是否享有继承权以及过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