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断绝与父母的关系后还有赡养义务吗
我是养女,和养父母关系一直不太好,现在想断绝和他们的关系。但我又担心之后会不会还有赡养他们的义务,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断绝关系后到底还有没有赡养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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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养女和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和规范的。收养关系建立后,养女和养父母之间就形成了拟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在很多方面和自然血亲类似,比如养女对养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养女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像亲生子女一样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包括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 然而,如果养女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一般来说,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收养关系依法解除,那么养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从解除之日起,养女就不再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不过,如果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此外,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还可以要求养子女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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