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收养后是否还有原家庭继承权?

我从小被收养,现在亲生父母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我不知道自己作为被收养的人,还有没有权利继承原家庭的遗产,心里很纠结,也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被收养后到底还有没有原家庭的继承权呢?
展开 view-more
  • #收养关系
  • #继承权
  • #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被收养后是否还有原家庭继承权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一旦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养子女就和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没有了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情况下也就丧失了对原家庭财产的法定继承权。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被收养人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被收养人虽然在法律上与原家庭没有了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从公平和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出发,对于对生父母进行了较多扶养行为的被收养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此外,如果原家庭的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部分或全部财产指定由被收养人继承,那么被收养人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遗产的分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