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残疾儿童的收养以及残疾儿童如何认定?


残疾儿童的收养和残疾儿童的认定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来说说残疾儿童的收养。残疾儿童收养指的是公民依照法定的程序,领养那些具有残疾情况的儿童,让他们融入家庭,给予他们温暖和照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此外,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收养残疾儿童的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审查、登记等环节。收养人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收养申请,民政部门会对收养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接着谈谈残疾儿童的认定。残疾儿童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儿童。残疾儿童的认定需要专业的机构和程序。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等类别。一般是由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对儿童进行评定。评定人员会根据儿童的身体状况、病史、医学检查结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给出是否残疾以及残疾的类别和等级的结论。只有经过这样严格的认定程序,才能确定该儿童是否属于残疾儿童。 总之,无论是残疾儿童的收养还是认定,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专业的操作流程,这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残疾儿童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