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抱养小孩需要什么手续?
我和爱人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想抱养一个小孩。但不知道现在抱养小孩都需要办什么手续,害怕因为手续不全导致后面出现问题,想了解清楚具体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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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小孩在法律上被称为收养,收养孩子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收养行为合法有效,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收养人要满足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如果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此外,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其次,收养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最后,收养手续完成后,还涉及户口登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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