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侵权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


广告侵权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依据具体的侵权情形以及造成的后果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广告侵权的概念。广告侵权是指在商业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些合法权益可能包括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著作权等)、名誉权、肖像权等。比如,未经授权在广告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或者擅自使用他人的照片进行商业宣传等,都可能构成广告侵权。 在我国,对于广告侵权行为,并非所有情况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大部分情况下,广告侵权主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侵权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例如,如果广告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广告主停止使用该肖像,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广告侵权可能会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等情况。比如,某药品广告虚假宣传疗效,导致众多消费者购买使用后病情延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种情况下相关责任人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广告侵权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如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也可能构成犯罪。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罪。 综上所述,广告侵权不一定都要负刑事责任,但在符合刑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下,侵权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在商业活动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