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脚踝扭伤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把脚踝扭伤了,去医院检查说需要一段时间恢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可以的话,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能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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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作中脚踝扭伤是否能获得工伤赔偿以及赔偿标准如何,这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如果你的脚踝扭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之后,接下来就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对于脚踝扭伤这种情况,一般需要由专业的医疗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定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等级。 如果经过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那么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构成伤残等级,除了上述赔偿外,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此外,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当地的规定以及你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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