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该如何填列?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固定资产的填列是一项重要且需要准确操作的工作。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固定资产在企业所得税中的相关概念。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在填列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与固定资产相关的主要涉及到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在这张表中,你需要填列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信息。 固定资产原值,也就是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要按照历史成本原则填列。比如,企业购买一台设备,购买价加上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合理支出,就是该设备的原值。 折旧方法通常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一般企业常用直线法,即按照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平均分摊折旧额。在填列时,要根据企业实际采用的折旧方法如实填写。 折旧年限,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税法也对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例如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等。企业确定的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 另外,还可能涉及到纳税调整。如果企业会计上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比如,企业会计上采用加速折旧法,而税法规定采用直线法,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等做了详细规定。企业在填列年度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相关内容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