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行政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反倾销行政复审是指在反倾销措施实施一定期限后,根据国内产业、出口商、进口商等利害关系方的申请,或者由调查机关主动发起,对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进行重新审查的程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复审申请可以由利害关系方提出。这里的利害关系方包括国内产业代表、出口商、进口商等。他们如果认为反倾销措施需要进行调整或者取消,就可以向相应的调查机关提交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例如,出口商可能会提供生产成本降低、市场情况变化等证据,说明原有的反倾销措施已经不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反倾销税生效后,商务部可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决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也可以在经过一段合理时间,应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并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审查后,决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接着是立案阶段。调查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申请符合要求,就会决定立案。立案后,调查机关会发布公告,通知利害关系方。公告内容一般包括复审的范围、时间、程序等信息。 然后进入调查阶段。在这个阶段,调查机关会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比如发放调查问卷,要求利害关系方提供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核查,到企业现场了解实际情况;还会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机关会全面收集与反倾销措施相关的证据,以评估是否需要对原措施进行调整。 之后是裁决阶段。调查机关在完成调查后,会根据调查结果做出裁决。裁决结果可能有维持原反倾销措施、调整反倾销税率、取消反倾销措施等。如果裁决结果是调整或者取消反倾销措施,那么相应的措施会按照规定进行调整或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根据复审结果,由商务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或者由商务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价格承诺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最后是执行阶段。裁决结果生效后,相关方需要按照裁决执行。如果是取消反倾销措施,那么相关产品的进口就不再受原反倾销措施的限制;如果是调整反倾销税率,那么企业需要按照新的税率缴纳反倾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