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什么时候开始算?

我手里有一份法律文书,上面判了对方要给我钱,但一直没给。我打算申请强制执行,可不清楚申请执行的期限到底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啥时候开始算,也不知道这个期限是多久,害怕错过时间就麻烦了,所以想问问相关情况。
展开 view-more
  • #申请执行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申请执行的期限起算问题是一个在司法实践中非常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申请执行期限”这个概念。简单来说,申请执行期限就是法律规定的,胜诉方在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范围。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法院可能就不会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而这个二年的起算点,要根据法律文书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比如说,法律文书规定对方要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这个时间段内履行义务,那么申请执行期限就从2025年3月1日开始计算两年。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例如,法律文书规定对方分三期还款,最后一期还款时间是2025年6月30日,那么申请执行期限就从2025年6月30日开始算两年。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比如,法律文书在2025年2月1日生效,且没有规定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那么申请执行期限就从2025年2月1日开始计算两年。所以,当您遇到需要申请执行的情况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法律文书的相关规定,准确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以免错过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