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我有一个民事纠纷的判决已经生效了,对方一直不履行,我打算申请强制执行。但我不太清楚申请强制执行要收多少费用,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不同情况收费是不是不一样,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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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收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申请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交纳费用的。该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不过申请时是由申请人先预交。 对于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这适用于一些不涉及具体金钱数额或者财产价值的执行案件,比如要求对方履行特定行为等情况。 如果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以下标准分段累计交纳: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这是执行金额较少时的收费方式,比如小金额的借款纠纷判决后对方不履行的情况。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例如执行金额是20万元,其中1万元交50元,超过1万的19万元按照1.5%计算费用,即190000×1.5% = 2850元,总共需交纳2850 + 50 = 2900元。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假设执行金额是300万元,1万元交50元,1万至50万部分是(500000 - 10000)×1.5% = 7350元,50万至300万部分是(3000000 - 500000)×1% = 25000元,总共需交纳50 + 7350 + 25000 = 32400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若执行金额为800万元,依次计算各段费用后累加。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当执行金额非常大时,适用此标准。 此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同时,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不予执行的情形等特殊情况,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已交纳的申请费会退还。 总之,申请强制执行的收费是根据执行金额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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