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用地的外资企业申请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在进行涉及用地的申请审批时,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下面将详细阐述这一过程。 首先是项目设立阶段。外资企业要向当地的商务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根据《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商务主管部门会依据相关规定,对企业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会予以批准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接下来是用地预审。企业需要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提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等,对项目用地的选址、规模、用途等进行审查。《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通过用地预审后,企业才能继续后续的用地审批流程。 然后是土地出让或划拨环节。如果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出让,就需要参与土地招拍挂等出让活动。在出让过程中,企业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若采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企业需向政府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划拨土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土地出让和划拨的程序和条件都有明确规定。 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企业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等材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项目的用地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等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会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是企业进行合法建设的重要凭证。 最后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企业要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等材料。符合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会颁发施工许可证,企业就可以正式开工建设。《建筑法》对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有详细规定。 总之,涉及用地的外资企业申请审批程序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备好各类材料,依次完成各个环节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