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收款项是否属于销售额?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会帮别的公司代收一些款项。我不太清楚这些代收的款项在法律上需不需要算进我的销售额里。如果算进去,那我的纳税等情况可能就会受影响。所以想问问,代收款项到底属不属于销售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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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收款项
  • #销售额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法领域,判断代收款项是否属于销售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销售额,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代收款项都要计入销售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价外费用,不计入销售额:一是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三是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另外,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也不属于价外费用,不计入销售额。也就是说,如果代收款项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条件,就不需要算进销售额;但如果不符合这些特定条件,一般就会被认定为价外费用,要计入销售额中计算缴纳相应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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