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配利润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要归还吗?


在探讨已分配利润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是否需要归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公司的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将经营所得的盈利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分配给股东的行为。而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指定管理人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以公平清偿债权人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同时,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对于已分配利润,如果是在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正常经营过程中,按照合法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的分配,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归还的。因为公司的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有权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获得公司的利润分配。只要利润分配的程序合法合规,股东获得的利润就是其合法所得。 然而,如果在公司已经出现破产原因(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公司仍然进行利润分配,那么这种分配可能会被认定为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此时,管理人有权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撤销该利润分配行为,要求股东归还已分配的利润。 例如,在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为了让股东获利而突击进行利润分配,这种行为就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法院可能会判决股东将已分配的利润返还给公司,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 此外,如果公司的利润分配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例如未按照规定的比例或程序进行分配,股东也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归还相应的利润。 综上所述,已分配利润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是否需要归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关键在于利润分配的时间、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以及分配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因素。如果股东对已分配利润是否需要归还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