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拆迁房还算数吗?
我和配偶刚办了离婚手续,现在老家房子要拆迁了。我就想知道,离了婚之后这拆迁房还算不算数啊?我有没有权利拿到拆迁补偿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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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夫妻离婚后拆迁房是否算数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拆迁房补偿的基本概念。拆迁补偿本质上是对房屋所有权人因房屋拆迁所遭受损失的一种经济赔偿。简单来说,就是谁拥有房子的合法产权,谁就有资格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对于夫妻离婚后的拆迁房权益问题,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如果该拆迁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有权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便之后夫妻离婚,该房屋的拆迁补偿也只归产权所属的那一方,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例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其一人名字,离婚后此房拆迁,补偿就归该方。 要是拆迁房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或者建造的,那么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会进行平均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夫妻已经离婚,双方依然对拆迁房的补偿享有相应的权益。比如,夫妻婚后一起贷款买了套房子,离婚时房子未分割,之后房子拆迁,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 如果拆迁政策除了考虑房屋产权外,还结合了户籍等因素进行补偿分配,那么就要根据具体的政策来确定双方的权益。若离婚后一方的户籍还在拆迁地,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那么其可能会获得基于户籍因素的那部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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