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结婚后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因为一些问题在考虑财产分割的事。我不太清楚这套经济适用房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对于经济适用房,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并且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购房款,那么该经济适用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然而,如果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是以个人财产支付购房款,那么该经济适用房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购房贷款,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了部分贷款,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获得相应的补偿。 此外,如果经济适用房是一方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获得的,并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该房屋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经济适用房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判断经济适用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购房时间、购房资金来源以及是否有明确的约定等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经济适用房财产归属的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