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般纳税人和小微企业是否冲突?

我开了家公司,在纳税身份上有点纠结。我不太清楚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后,还能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这两者会不会有冲突呀?我想了解下它们在法律规定上的关系,避免后续税务方面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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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身份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纳税人和小微企业并不冲突。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判断是否为小微企业,通常从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这几个指标来考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禁止一般纳税人同时成为小微企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并没有限制一般纳税人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只要一般纳税人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在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方面的标准,就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进而享受小微企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一般纳税人和小微企业在身份认定上是可以兼容的,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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