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裂、漏’是否属于大问题?


在房屋交易和使用过程中,房屋出现‘裂、漏’的情况确实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它为何是大问题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解释,房屋的‘裂、漏’涉及到房屋质量瑕疵问题。房屋质量瑕疵指的是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或者交付使用后,存在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房子没有达到应该有的质量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房屋买卖中,开发商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质量合格的房屋。如果房屋出现‘裂、漏’情况,就意味着开发商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虽然‘裂、漏’不一定就代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但如果裂缝是由于主体结构问题导致的,或者漏水严重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业主同样有权利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对于一般的‘裂、漏’情况,虽然可能不构成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但也属于质量瑕疵。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也就是说,在保修期限内,开发商有责任对‘裂、漏’问题进行维修。 如果开发商拒绝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维修,业主可以自行维修或者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而且,因房屋‘裂、漏’给业主造成的其他损失,如装修损坏、家具受潮等,开发商也应当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房屋的‘裂、漏’无论是从影响居住安全和舒适度的角度,还是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都属于大问题。业主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