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吗?
我想搞个项目,需要用到土地。我就想问问土地使用权是不是有永久的啊?要是没有永久的,那期限一般都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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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永久的,需要区分不同的土地性质来看。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对于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这意味着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不过,当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而对于集体土地,比如农村宅基地,农民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从这个角度看,似乎具有一定的“永久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永久”并非绝对,如果出现宅基地闲置、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等情况,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另外,集体农用地的承包经营权也是有期限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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