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是否按责任主次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医疗费是否按责任主次承担,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对于医疗费等损失,是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的,不区分责任主次。例如,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只要伤者的医疗费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就会全部赔偿。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医疗费,超出部分则要按照双方的责任主次来承担。具体而言,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一方通常承担70% - 8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一方承担20% - 30%的赔偿责任。比如,伤者的医疗费总共是3万元,交强险赔付了1.8万元,剩下的1.2万元,如果双方是主、次责任,主要责任方可能要承担1.2万元的70%即8400元,次要责任方承担1.2万元的30%即3600元。 要是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情况又有所不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可能承担的责任比例会相对高一些。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医疗费并非完全按责任主次承担,要先看交强险的赔偿情况,超出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担,且不同的事故主体责任分担规则也存在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