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为子女购买的结婚用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我结婚前,父母出钱给我买了套房子。现在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太好,有点担心房子的归属问题。想问问这种父母为子女买的结婚用房,到底算不算个人财产呢?要是婚后父母出资买的又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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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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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为子女购买的结婚用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这个问题时,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并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是婚前购买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在结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没有特别说明是给双方的,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比如小李在结婚前,他的父母全款给他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那这套房子就是小李的个人财产。即使以后小李结婚又离婚,这套房子一般也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是婚后购买的情况。同样依据上述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要是没有明确约定,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小张和小王婚后,小张的父母出资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但没有说明是只给小张的,那么这套房子就可能被认定为小张和小王的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判断父母为子女购买的结婚用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要综合考虑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赠与约定等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这类房产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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