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还在上学的孩子,父母还有抚养义务吗?
我的孩子今年刚满十八岁,但还在上高中,暂时没有经济能力。这种情况下,我作为父母是否还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如果孩子上大学了,情况会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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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单纯以年龄为界限,而是以子女是否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为判断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通常包括因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此,如果你的孩子虽然已满十八岁,但仍在接受高中教育,尚未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你作为父母仍然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如果孩子将来继续上大学,只要他/她尚未完成学业,且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同样需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抚养义务的具体内容不仅包括提供基本生活费用,还包括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必要开支。当然,如果子女已经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或者主动放弃接受抚养,父母的抚养义务也会相应终止。 在实际生活中,建议父母与子女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协商解决抚养问题。如果遇到法律纠纷,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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