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收钱不办事算受贿吗?
我给一位公职人员送了钱,让他帮我办点事,结果钱收了事情却没办成。我想知道,这种公职人员收钱不办事的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受贿啊?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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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公职人员收钱不办事是否算受贿,需要先了解什么是受贿。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公职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接受别人的钱财,还得帮人家达成某些目的。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要求真的把事情办成,只要公职人员有承诺、实施或者实现为他人谋利的行为就可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所以,公职人员收钱不办事,通常是算受贿的。只要他收下了钱,并且有利用职务便利为送钱人谋利的意思表示或者行动,哪怕最终事情没办成,也符合受贿罪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不过,具体的认定还得结合实际情况,比如收钱和所谓办事之间是否真的和公职人员的职务相关。如果是正常的朋友间的金钱往来,不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的情况,那就不能认定为受贿。如果涉及到这样的情况,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由专业的司法机关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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