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有不同之处吗?


证券发行和承销是证券市场中两个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重要环节,以下为您详细解释它们的不同之处。 首先来了解一下证券发行。证券发行是指企业或政府等主体为了筹集资金,将自己所拥有的证券出售给投资者的行为。通俗地说,就是发行人把证券推向市场,让投资者购买。证券发行的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开发行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发行方式,这种方式面向广大投资者,能筹集到大量资金。例如,一家公司想要上市融资,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让众多投资者购买,以获取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非公开发行则是指向特定少数投资者发行证券,一般针对机构投资者或特定的个人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证券发行的条件、程序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发行人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才能进行证券发行。比如,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接下来看看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帮助发行人将证券销售给投资者的行为。简单来说,承销商就像是发行人的“销售代理人”,负责把证券推销出去。证券承销方式主要有包销和代销两种。包销是指承销商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承销商承担了证券销售的风险,如果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剩余部分由承销商自己购买。代销则是指承销商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承销商不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证券法》也对证券承销业务做出了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等事项。同时,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综上所述,证券发行强调的是发行人筹集资金的行为和过程,而证券承销则侧重于金融机构帮助发行人销售证券的行为。它们在概念、主体和责任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