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社保的职工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吗?
我现在在交社保,但工作不太稳定,有时候是给单位打工,有时候自己接活干。我不太清楚我这种交社保的职工,算不算是灵活就业人员呢?想了解下这两者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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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交社保的职工是否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先明确这两个概念。交社保的职工一般指的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这些职工在就业上相对稳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并且用人单位会按照法律规定为其代扣代缴社保。 而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这类人员没有固定的雇主,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较为灵活,像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都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范畴。他们缴纳社保是自愿的,并且通常需要自己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相应费用。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保险费用。 所以,如果是有单位缴纳社保的职工,就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如果是自己缴纳社保,并且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的特征,那就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简单来说,关键在于是否有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以及社保缴纳的主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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