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和女儿赡养老人的责任一样吗?该怎么算?
我家有我和哥哥两个孩子,父母年纪大了,现在涉及到赡养问题。我哥觉得他是儿子,我是女儿,赡养责任应该他占大头,我少承担点。但我觉得大家都有赡养义务,应该差不多。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儿子和女儿赡养老人责任到底是不是一样的,这责任又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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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儿子和女儿赡养老人的责任是一样的。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同时在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父母。简单来说,就是要让父母有吃有住,过得舒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成年子女”并没有区分儿子和女儿,意味着儿子和女儿在赡养责任上是平等的,都需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从法律层面看,不能因为子女的性别不同而减轻或免除赡养责任。儿子和女儿都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和自己的负担能力,共同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 关于赡养责任的计算,通常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首先是父母的实际需求,包括日常生活开销、医疗费用等。比如,父母每个月的食品、水电费、房租等基本生活费用,以及可能的看病买药费用等。其次是子女的经济状况,每个子女的收入水平、家庭负担等都不一样。经济条件好的子女可以适当多承担一些赡养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济条件差的子女就可以不承担。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父母和子女能够协商一致,确定每个子女的赡养方式和金额,那是最好的。如果协商不成,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每个子女应承担的赡养责任。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上述提到的各种因素,确保判决结果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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