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税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别人签合同有个包税条款,就是对方承担相关税费。但现在对方反悔不想履行了,我不太清楚这个包税条款到底有没有效。要是有效,我就能要求对方继续按约定来;要是无效,我可能就只能自己承担税费了。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包税条款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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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税条款是指在合同中约定,原本应由一方承担的税费改由另一方来承担的条款。对于包税条款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这意味着税种、税率、纳税义务人等要素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不过,税收法定原则主要约束的是征税主体的征税行为,并不绝对禁止交易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来确定税费的实际承担方。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包税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包税条款符合合同有效的一般要件,就会受到法律的认可。 然而,如果包税条款的约定存在逃避税收监管、损害国家税收利益等情形,那么该条款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通过虚假的包税条款降低纳税基数,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行为违反了税收征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不被允许的。此外,如果包税条款的约定导致一方当事人承担了过重的不合理负担,显失公平,当事人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撤销该条款。 综上所述,包税条款的效力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在签订包含包税条款的合同时,双方应当谨慎考虑,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因条款效力问题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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