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和居住证是否一样?
我不太清楚暂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之前办理过暂住证,现在听说有居住证了,想知道它们是不是一样的,在权益、办理要求这些方面是不是相同,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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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和居住证不一样,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从定义上看,暂住证是外地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它是为了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而设立的一种制度,主要目的在于掌握人口的流动情况。而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它更侧重于赋予持证人一定的权益和保障。 在法律依据方面,《居住证暂行条例》是关于居住证的主要规定。该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而暂住证依据的是各地关于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同地区的办理条件和要求有所不同。 在权益方面,暂住证持证人通常只能享受到一些基本的居住登记证明等功能,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权益相对较少。而居住证持证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证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等七项便利。 综上所述,暂住证和居住证在本质、法律依据和权益享受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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