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差旅费津贴是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每个月都会给我发放差旅费津贴。我不太清楚这部分津贴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需不需要算进工资薪金所得里面。我担心如果算进去,会让我的纳税金额增加,所以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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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差旅费津贴是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资薪金所得的概念。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对于差旅费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也就是说,符合规定标准的差旅费津贴是不需要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但是,如果企业以差旅费津贴的名义,给员工发放的实际上是变相的工资薪金,这种情况下就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例如,企业不根据实际出差情况,每月固定给员工发放高额的“差旅费津贴”,且没有合理的出差业务支撑,税务机关可能会认定这部分所谓的“津贴”属于工资薪金性质,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有完善的差旅费管理制度,能够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差情况,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事由等,并且差旅费津贴的发放标准要合理,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市场水平。这样才能确保差旅费津贴按照规定不被计入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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