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通过率高吗?


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通过率不能一概而论,它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呢?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简单来说,就是看看犯罪嫌疑人被关着是不是还有必要,如果没必要,就可以放出来或者改变关押方式。影响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率的因素有很多。从证据角度看,如果在逮捕后出现了新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那么审查通过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比如,原本指控犯罪嫌疑人的关键证人改变了证言,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当时不在犯罪现场等。这就像盖房子的地基不稳了,基于原来证据做出的逮捕决定可能就需要重新考量。从犯罪嫌疑人自身情况来看,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举个例子,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突然查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需要及时就医治疗,这种情况下继续羁押可能会危及他的生命健康,那么通过审查的几率就会增加。另外,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也很重要。如果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表明其人身危险性降低,也有利于审查通过。比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动将盗窃所得的财物归还被害人,并诚恳道歉,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书,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的悔悟和社会危险性的降低。然而,司法实践中,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通过率总体上可能并不高。一方面,部分司法机关存在‘构罪即捕’‘一押到底’的传统观念,对于变更强制措施比较谨慎。另一方面,申请方可能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证明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继续羁押。所以,要想提高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通过率,申请人需要充分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从多个方面阐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