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我有个朋友好像涉嫌一些事儿,听说可能会被逮捕。我不太清楚逮捕是要走什么程序,是警察直接就能把人抓走吗,需不需要出示什么文件,有没有什么时间限制之类的,想了解下逮捕的具体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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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它限制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所以在我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 首先,从决定机关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而公安机关则是执行逮捕的机关。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不能自行决定,而是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其次,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会进行严格审查。这个审查期限一般是7天。审查的内容包括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等。如果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就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就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然后,在执行逮捕方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是执行逮捕的合法凭证,上面会注明被逮捕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以及逮捕的理由和依据等内容。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最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总之,逮捕程序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这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权力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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