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保全应该在起诉前还是起诉后进行?


资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资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资产被转移、隐匿,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资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的财产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中财产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的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选择诉前还是诉中财产保全,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保全资产可能会被转移,导致将来判决无法执行,那么适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要注意,诉前保全后必须在30天内起诉。如果情况不是特别紧急,在起诉后,进入诉讼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也是可以的,这样能让保全和诉讼程序更好地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