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后我全责但人没事,需要我出钱吗?
前几天我开车撞车了,交警判定我全责。好在人都没事,就是两辆车都有点损伤。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所有的维修费用之类的都得我出钱啊?我有点担心会有一大笔支出,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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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车后被判定为全责且人没事的情况下,通常是需要承担相应费用的。这涉及到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需要对他人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具体到您的情况,首先,您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会在其责任限额内对对方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如果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内,这部分费用将由交强险支付。 如果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超过了2000元,超出的部分就要看您是否购买了商业三者险。如果购买了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额度内进行赔偿。例如,您购买的商业三者险额度是50万,那么在这个额度内,保险公司会承担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的费用。 要是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额度也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或者您根本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那么剩下的费用就需要您自己掏腰包进行赔偿了。 此外,对于您自己车辆的维修费用,如果您购买了车损险,您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您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车损险,那您自己车辆的维修费用就得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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