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什么审计职责?


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审计职责是保障财政资金合法、合规、有效使用的重要手段。下面将详细介绍其具体职责: 首先,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这意味着审计机关会审查财政部门在编制和执行预算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例如,检查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律法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进行资金分配和使用,有无擅自调整预算、截留挪用资金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其次,审计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审计机关会详细核查财政收入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隐瞒、少报收入等问题。对于财政支出,会审查支出的合理性和效益性,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并且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比如,查看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被挤占、挪用等现象。这一职责的法律依据同样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该法赋予了审计机关对财政资金收支进行全面审查的权力。 再者,监督财政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机关会评估财政部门内部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能够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例如,检查财务审批流程是否规范,会计核算是否准确,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等。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财政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审计机关通过监督,促使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另外,对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审计机关会审查政府采购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查看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采购方式的选择是否恰当,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是否符合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最后,对财政部门的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审计机关会对财政部门编制的年度决算报表进行审核,检查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决算审计能够全面反映财政部门一年来的财政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成果,对于发现和纠正财政工作中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这一审计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审计职责涵盖了预算执行、资金收支、内部控制、政府采购和财政决算等多个方面。这些职责的履行有助于加强财政管理,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