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有哪些取证方法?


审计证据的取证方法,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为获取审计证据所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审计证据取证方法。 检查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和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进行实物审查。例如,审计人员可以检查企业的会计凭证、账簿、合同等,以确定其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检查相关文件和资料来获取审计证据。这种方法能够直接获取书面证据,为审计结论提供有力支持。 观察是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执行的程序。比如,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的生产车间观察生产流程,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虽然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但它可以帮助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实际运营情况,发现潜在的问题。 询问是指审计人员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询问管理层、员工等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等情况。然而,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需要与其他审计证据结合使用。 函证是指审计人员直接从第三方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例如,审计人员向银行发函询证企业的银行存款余额,向客户发函询证应收账款等。函证获取的审计证据可靠性较高,能够有效证实被审计单位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和事项。 重新计算是指审计人员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比如,审计人员重新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成本核算等。这一方法可以发现计算错误,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重新执行是指审计人员独立执行原本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例如,审计人员按照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重新执行某项业务流程,以验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分析程序是指审计人员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分析企业的财务比率、趋势等,发现异常波动,为进一步审计提供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