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按照哪些规定办理?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工作时,需要遵循一系列规定,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从职业道德层面来看,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这就好比做人要有基本的道德准则一样,审计人员在工作中要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独立性要求审计人员不受到被审计单位的不当影响,能够独立地进行审计判断。客观性就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不主观臆断。公正性则是公平地对待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利益方。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十五条规定,审计人员应当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审计职业道德。 其次,在审计程序方面,审计人员要按照法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一般来说,审计工作包括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三个主要阶段。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人员要确定审计项目,制定审计方案等。在审计实施阶段,要通过检查、观察、询问等方法收集审计证据。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在审计报告阶段,要对审计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 再者,对于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处理也有严格规定。审计证据是审计结论的依据,必须具有充分性、适当性。充分性意味着证据要足够多,能够支持审计结论;适当性则要求证据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审计人员在获取证据时,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并且要对证据进行妥善保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结论方面具有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 最后,关于审计结果的处理和公告。审计人员在完成审计后,要根据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总之,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要全面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审计工作合法、有效,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