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证下来后还能否取保候审?
我家里人收到了逮捕证,我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为他办理取保候审。我对法律不太懂,也不清楚逮捕证下来之后的流程和规定,想问问这种情况还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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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证下来之后,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是什么。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保证自己遵守相关规定,暂时不被羁押,在外等候诉讼的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即使逮捕证已经下达,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条件,仍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继续羁押,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就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向相应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司法机关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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