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和申请方式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首先,我们来看看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当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这些刑罚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比如不会再实施犯罪、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不会毁灭证据等,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于这类特殊人群,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时间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但案件还没有办理完毕时,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申请方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通常需要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比如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中的哪一条等。同时,需要选择保证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申请提交后,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相关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总之,取保候审是一项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但在申请和适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