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金退还程序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首先来解释一下保释金和取保候审的概念。保释金在我国法律中规范的说法是保证金,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时向司法机关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目的是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取保候审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接着说保释金(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具体来说,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了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比如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在取保候审结束时,执行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然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亲属等可以拿着这些文书到指定的银行去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总之,了解取保候审的条件和保释金退还程序,对于涉及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能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