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户主没签字子女签了字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要拆迁,可户主是我爸,他没签字,但我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现在不知道这签字有没有效,之后该怎么处理,我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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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遇到户主没签字而子女签了字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处理。 首先要明白拆迁协议的签订主体,一般来说,拆迁协议应当由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户主来签订。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拆迁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的处分,所以原则上应由户主来决定是否签订拆迁协议。 如果子女没有得到户主的授权就擅自签字,这个签字行为可能属于无权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户主如果不认可子女的签字,那么这个拆迁协议对户主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子女持有户主的授权委托书,并且授权内容明确包含签订拆迁协议这一项,那么子女的签字就是有效的。还有一种情况,要是户主虽然没有明确授权,但在事后以实际行动表明认可了子女的签字,比如接受了拆迁补偿款等,那么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对该签字行为的追认,拆迁协议就会生效。 当遇到户主没签字子女签了字的情况时,户主可以先和拆迁方进行沟通,表明自己没有授权子女签字,不认可该协议。如果拆迁方坚持认为协议有效,户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拆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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