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银行行长构成违规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怎么回事?

我是一名银行行长,最近听说有违规经营同类营业罪。我不太清楚这个罪名和我们银行行长有啥关系,也不知道自己日常经营中哪些行为可能会涉及到这个罪名,想了解下法律上对银行行长构成违规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违规经营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违规经营同类营业罪,简单来说,就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且数额巨大的行为。 对于银行行长而言,如果是国有银行的行长,就有可能成为这个罪名的主体。这里的“利用职务便利”,指的是行长利用自己在银行的职位所拥有的权力和条件,比如掌握的客户资源、商业秘密等。“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意思是行长自己另外开了和所在银行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者帮别人经营类似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数额巨大”一般是指非法获利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对于银行行长来说,如果利用自己在银行的职权,私自开展和银行类似的存贷款业务等,并且获利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违规经营同类营业罪。这是为了防止国有公司、企业的管理人员为了个人私利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