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司辞退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所在的公司申请破产了,现在要辞退我们员工。我在这公司干了好几年,也不清楚公司该给我多少补偿。想问问大家,破产公司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到底是怎样的,按什么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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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破产时,辞退员工是常见的情况。不过,依据法律规定,公司需要对被辞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其实就是公司在结束和员工的劳动关系时,给员工的一种经济上的弥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表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小李在破产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再比如,员工小张月工资是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他在公司工作了15年,那公司支付给他经济补偿时,年限按12年算,标准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 所以,破产公司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有法可依的,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计算应得的补偿。若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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