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哪些基本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要求侵权人或者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的案件。下面为您介绍相关基本知识。 首先是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则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有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赔偿范围,它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要是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在赔偿计算标准方面,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这些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详细规定。 对于举证责任,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需要对自己受到的损害、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进行举证。例如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害和支出。 最后,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途径有协商、调解和诉讼。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事宜;也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若协商、调解不成,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