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农民工劳动关系的依据和程序是什么?


在确认农民工劳动关系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依据和程序两方面的内容。首先,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该通知还规定了一些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等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这些证据,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接下来谈谈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一般来说,首先是双方协商。农民工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看能否就劳动关系的存在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比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的目的是通过第三方的介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就需要进入劳动仲裁程序。农民工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当事人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最终作出判决。总之,确认农民工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合法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