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和生育险是否冲突?
我怀孕了,之后产检、生娃肯定要花不少钱,我有医保,单位也给交了生育险。我就想问问,这医保报销和生育险会不会冲突啊?能不能两个都用,给我省点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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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和生育险一般情况下是不冲突的,不过它们在保障的范围和使用场景上有所区别。 医保,也就是社会医疗保险,它主要是为参保人员提供疾病、意外受伤等情况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如感冒发烧去医院看病、做个小手术等,医保都能按一定比例报销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险则是专门为保障女性生育权益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它涵盖了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包括产前检查、分娩等与生育相关的费用;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实际使用中,生育相关的费用通常优先使用生育险报销。如果生育险报销后还有未覆盖的费用,并且这些费用符合医保的报销范围,那么就可以再用医保进行报销。比如一些超出生育险报销标准的药品费用,如果在医保目录内,就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一部分。所以,医保报销和生育险在合理的情况下可以相互补充,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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